驪歌響起,鳳凰花開,伴隨著畢業季節來臨,大學畢業之後的下一個生涯階段,若不繼續升學,就將是投入就業職場,開始獨立自主的生活。身心障礙的畢業學生因為生理及心理方面的限制,在求職就業的時候,會遭遇較多的困難,所以,各級勞政單位提供就業資源,以減少待業時間,以下介紹相關服務資源,俾便師生們認識,進而參考運用:
(一)身心障礙者就業轉銜
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33條規定,各級勞工主管機關應推動職業重建個案管理服務,設置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窗口。大專院校應屆畢業之身障生,可以透過資源教室轉介至職業重建服務窗口,由職重個案管理員一對一諮商與評估,為其擬定個別的職業重建計畫,發掘就業需求、就業能力及職涯發展目標,導入相關資源,提供就業轉銜服務,使其順利進入職場。
(二)職業重建個案管理服務
職業重建個案管理服務的對象,以領有衛福部身心障礙證明者為主,協助需較多支持之身心障礙者達成其就業或職涯目標。職業重建個案管理員會從職涯發展觀點,依身心障礙者需求進行評估,與其建立同盟合作關係,共同討論後,擬定出個別職業重建計畫,內容包括就業前準備(態度、技能)、就業媒合、就業支持、穩定就業後支持服務等。
(三)職業輔導評量
針對不清楚自己適合從事什麼工作的身心障礙者,進行職業輔導評量,協助身心障礙者了解自己並找到適合的工作職場。評估結果提供身心障礙者及職業重建個案管理員,作為後續擬定服務計畫之參考。「職業輔導評量員」由社工、物治、特教、心理等專業人士受訓之後擔任,依照身障者的需求與能力提供必要之標準化心理測驗、工作樣本、情境評量、現場試作及職場分析等相關評量及檢核。評量結束之後,則邀請身心障礙者、家長、職管員或重要第三人共同召開「職業輔導評量結果說明會」,讓重要他人了解身心障礙者就業潛能以及可運用之輔導策略。
(四)職業訓練
各地方政府針對轄區內身心障礙者生理、心理發展及障礙類別程度之不同開設職業訓練專班,分為職前養成訓練及在職訓練二種方式,職訓課程常見有:電腦資訊應用、行政事務養成、複合式烘焙、品管資料處理及電腦修圖等。參與訓練的對象須領有衛福部身心障礙證明,且具備生活自理能力,經評估具備擬參加訓練職類之就業潛能,方能錄取參訓。
(五)支持性就業及庇護工場
支持性就業的服務對象為具有就業意願之身心障礙者,但是其能力尚不足以獨立在具競爭性的職場工作。由就業服務員提供就業安置、訓練及工作協助,分為一對一服務模式,以及群組服務模式。
另外,針對有工作意願,但就業能力不足者,由各地方政府推動設立庇護工場,以提供庇護性支持的就業機會,工場得依身心障礙者需要,設置無障礙環境設施。
(六)職務再設計
為促進融入及適應工作環境,身心障礙者本人或雇主可向工作所在地之勞工主管機關申請職務再設計服務,服務項目包括:改善職場工作環境、改善工作設備及機具、提供輔具、改善工作條件、調整工作方法等,幫助身心障礙員工克服障礙,更能發揮長才。
(七)就業服務中心及其站臺
具有工作能力與就業意願,且可進入一般性職場工作之身心障礙者,可直接洽詢各縣市就業服務站(臺)。其服務內容包括:就業資訊提供、工作職缺媒合推介、陪同面試、工作適應與追蹤輔導等。身障者亦可自行在各人力銀行網站登錄履歷及查詢職缺,如「1111人力銀行」、「104人力銀行」、「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台灣就業通」或「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均特別列出歡迎身心障礙者參加甄選之職務。
身心障礙的大學生,求學過程要克服比其他同儕更多的困難,但也因此磨練出堅忍的毅力,以及解決問題的應變能力。畢業之後,邁入競爭的職場環境,有時會遇到民眾不理解的擔憂及害怕,導致無法順利就業。期待業界能嘗試多開放工作職缺,讓身心障礙者有機會發揮所學專長,張起生命的桅杆,揚起自信的風帆,乘著社會的浪潮,航向生涯的遠程目標。
〈文、圖/心理諮商中心資源教室 劉容孜老師〉